迪安診斷12月18日公告,公司收到浙江證監(jiān)局出具的《關(guān)于對迪安診斷技術(sh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陳海斌、趙德康、陶鈞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決定書指出:
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披露的《關(guān)于歸還用于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閑置募集資金的公告》顯示,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金額為5000萬元,占募集資金總額比例為4.71%)用于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使用期限超過12個月,實際超期使用11日,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將該筆款項歸還至募集資金專項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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