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醫保局印發優化醫療服務價格管理流程的通知,醫療服務價格是人民群眾**關心**直接**現實的利益問題,也關系醫療機構健康發展。通知明確,醫療服務價格實行屬地管理,其中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由省級醫保部門管理,醫療服務價格水平由省級醫保部門和具有價格管理權限的地市級醫保部門管理。
通知指出,在制定醫療服務價格政策時要符合以下要求:一是契合政策導向。要全面準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決策部署,符合國家醫保相關制度要求,確保有關政策和治理舉措與宏觀政策取向、改革治理方向一致。二是適配地方實情。要結合本地區經濟發展水平、醫療技術進步程度、各方承受能力等實際情況,兼顧省際間比價關系,加強區域間橫向比較,協同保持合理比價。三是強化自我評估。項目管理方面,規范現行項目、新增項目應符合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立項指南要求,設備耗材費用高的價格項目,要采取措施防范風險。
價格管理方面,定期開展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評估,調價方案應與評估結果一致,做好地區間橫向比較,嚴禁在醫藥費用增速過快或醫保基金收不抵支等不具備條件的情況下,仍開展增支性調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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